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许其他相似办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外表,以清洁、维护、美化、润饰为意图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其广告中不得触及疾病医治功用,也不得运用医疗用语或许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杂的用语。
化妆品分为特别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声称新成效的化妆品为特别化妆品。特别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一般化妆品。
化妆品广告内容触及化妆品分类和功能等表述,要与产品阐明书相符合。特别化妆品广告中可声称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新成效等内容。一般化妆品广告不得呈现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特别化妆品中的成效表述,可根据化妆品实践成效,声称滋补、修护、清洁、卸装、保湿等内容。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成效的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广告中能呈现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成效表述。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差异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杂产品的差异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示这一个标志。需求阐明的是,标示“小金盾”并不意味着该产品现已取得监管部门批阅或许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牙膏参照一般化妆品来办理,牙膏广告参照一般化妆品广告办理。牙膏存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成效点评后,能够声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灵敏、减轻牙龈问题等成效,不得声称可医治幽门螺旋杆菌等医疗成效。
此外,化妆品广告触及顺便赠送的,要明示顺便赠送产品或许服务的种类、标准、数量、期限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