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OEM/ODM产品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3-12-11 |   作者: OEM/ODM产品

  今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公告内容如下。

  一、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开展检查,并对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做综合判定。

  二、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企业,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应当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复查。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整改后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提交整改报告。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公司进行现场复查,确认整改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恢复其生产、经营。

  四、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应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立案调查。

  早在3月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事项做了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将实施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今天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实际是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检查要点》全方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全方面提升风险预判能力,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用妆安全。

  化妆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检查要点》聚焦“强制度、定规范、重落实”,全面把握《条例》等系统法律和法规的内涵要义,以强有力的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按照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建设原则,坚决守牢化妆品安全底线,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遵照务实管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标准,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流程再造,将重点解决规范缺失、尺度不一,检查漏项和随意检查等问题。《检查要点》让检查更规范高效,简洁明了,简便易行,将有利于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检查要点》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促进化妆品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升我国化妆品生产管理上的水准具有重大意义。